法令知识:成婚后买房,房产证写一小我的名字是伉俪配合财富吗?
婚后买房,房产证上只写老公的名字,屋子属于配合财富吗?
在伉俪婚姻存续时期购置的屋子,只需没有事前出具非凡书面商定,住房产权属于伉俪共有财富。不论房产证上写的是一小我仍是两小我,都属于配合财富
由两边怙恃出资购置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剂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两边依照各自怙恃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还有商定的除了外。
扩大材料:
《中华国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十七条 伉俪在婚姻干系存续时期所得的以下财富,归伉俪配合一切:
一、工资、奖金;
二、临盆、运营的收益;
三、常识产权的收益;
四、承继或者赠与所得的财富,除了遗言或者赠与条约中断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富破例;
五、其余该当归配合一切的财富。
伉俪对于配合一切的财富,有对等的处置权。
参考材料:baidu百科-《中华国民共和国婚姻法 》
婚后购置的屋子房产证上只写伉俪一小我的名字,只需没有事前出具非凡书面商定,住房产权属于伉俪共有财富。
依据《中华国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十七条 伉俪在婚姻干系存续时期所得的以下财富,归伉俪配合一切:
一、工资、奖金;
二、临盆、运营的收益;
三、常识产权的收益;
四、承继或者赠与所得的财富,除了遗言或者赠与条约中断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富破例;
五、其余该当归配合一切的财富。
伉俪对于配合一切的财富,有对等的处置权。
扩大材料:
伉俪能够商定婚姻干系存续时期所得的财富和婚前财富归各自一切、配合一切或者部份各自一切、部份配合一切。商定该当采纳书面方式。
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白的,伉俪在婚姻干系存续时期所得的以下财富,归伉俪配合一切。伉俪对于婚姻干系存续时期所得的财富和婚前财富的商定,对于两边具备束缚力。
伉俪对于婚姻干系存续时期所得的财富商定归各自一切的,夫或者妻一方对于外所负的债务,第三人晓得该商定的,以夫或者妻一方一切的财富了债。
参考材料:中华国民共和国婚姻法—baidu百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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